廉政纪律明确规定,党员干部不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利益关联方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、有价证券、电子红包、土特产等财物。
常见违规情形包括:节假日收送烟酒茶礼、购物卡、快递送礼、微信支付宝红包;借婚丧嫁娶、生日乔迁之机敛财;以人情往来为名搞利益勾兑、事后回报;默许亲属代为收受礼品礼金等。
无论金额大小、形式隐蔽与否,只要与职权、职务影响挂钩,均属于违纪行为。党员干部必须划清公私界限,守住人情关、小节关,坚决拒收各类礼品礼金,不心存侥幸、不搞变通规避。自觉做到清白做人、干净做事,筑牢廉洁自律第一道防线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