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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全法治素养培育体系,擦亮社会文明底色

全民法治素养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、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尺。提升全民法治素养,是普法工作的终极目标,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、法治中国的核心支撑。

法治素养涵盖法治意识、法治思维、法治信仰、守法自觉等多个维度。当前,部分群众仍存在“不懂法、不信法、不用法”的惯性思维,遇事找关系、遇事靠人情、遇事乱上访,既增加社会治理成本,也容易引发次生矛盾、滋生风险隐患。

各地持续健全全民法治素养培育体系,分层分类开展普法教育,针对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、企业经营者、青少年、农村群众等群体实施差异化普法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、文明创建、基层治理深度融合,引导全社会自觉尊崇法治、敬畏法律、恪守规矩。

普法固本,法治润心。持续强化法治文化浸润、法治行为养成、法治理念根植,全方位提升全民法治素养,让法治成为全社会共同信仰、共同遵循、共同自觉,持续夯实现代化治理法治根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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